-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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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6-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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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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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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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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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规划核实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
2. 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河口瑶族自治县坝洒农场集镇旁。
规划核实结果
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 规划许可内容 | 实际核实情况 |
总用地面积 | 4438.54㎡ | 4438.54㎡ |
总建筑面积 | 4935.33㎡ | 4874.76㎡ |
容积率 | 1.11 | 1.10 |
建筑占地面积 | 871.64㎡ | 867.80㎡ |
建筑密度 | 19.63% | 19.55% |
绿地面积 | 1570.13㎡ | 1600.11㎡ |
绿地率 | 35.37% | 36.05% |
机动车停车位 | 机动车位65个、摩托车车位32个 | 机动车位65个、摩托车车位32个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2日至7月30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1. 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然资源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及时反馈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电子邮箱:120334840@qq.com。
邮寄地址: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北山片区长青路2号,邮编661399,联系电话:0873-3422637),邮件标题或信件封面请注明“《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结果的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1. 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平面图
2. 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现状图
3. 征求意见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附件【附件1.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平面图.pdf】
附件【附件2.红河州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E地块现状图.pdf】
附件【附件3.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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