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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kxzrzyj/2026-0004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5
  • 时效性
    有效

解除预约合同关系通知书(河自然资矿告字〔2026〕5号)

魏大龙:

您于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竞得我局公开处置的“坝洒纺织园区收集砂质高岭土原矿约5.1979万立方米”(项目编号:YTPM20250108),成交价为¥1,947,496.00(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柒仟肆佰玖拾陆元整)。成交后,于2025年3月27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和本次拍卖《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承诺书》等的规定,自成交起与我局成立预约合同关系,负有与我局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并及时清运标的物的义务。然而,至今未与我局签订转让合同,亦未对标的物进行清运处置,导致国有矿产资源长期闲置,造成国有资产管理风险与潜在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第五百条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的规定,我局已于2026年5月12日向送达了《履约催告通知书》(河自然资矿告字〔2026〕4号),催告履行与我局签订转让合同的义务,并告知如果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我局将依法单方解除与的预约合同关系,对采取相应的惩治措施,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因仍未与我局签订转让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第五百条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的规定,现我局决定单方解除与的预约合同关系,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


联系人:谢蛟龙、郭曙明

电 话:0873-3423332

地 址:河口县北山长青路2号自然资源局308室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