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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5-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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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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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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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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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发布过期采矿权自行废止的公示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和《河口县2024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云南省河口县桥头夹马石采石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已自行废止,现予公示。
采矿权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达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程序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采矿许可证的注销而免除。
联系地址:河口县长青路2号(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308室)
邮政编码:661300
联系电话:0873-3423332
附件 :
拟予以注销的采矿许可证清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项目名称 | 矿业权人 | 矿业权类型 | 主矿种 | 有效期止 |
1 | C5325322009087130034445 | 云南省河口县桥头夹马石采石场 | 桥头乡夹马石采石场 | 采矿权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17/9/10 |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