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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4-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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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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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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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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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发布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的公示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云南省河口县十一条半铅多金属矿详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勘查许可证自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已自行废止,现予公示。
探矿权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达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程序上报矿业权审批登记机关依法注销勘查许可证。
探矿权人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勘查许可证的注销而免除。
联系地址:河口县长青路2号(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308室)
邮政编码:661300
联系电话:0873-3423332
附件 :
拟予以注销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清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项目名称 | 矿业权人 | 矿业权类型 | 主矿种 | 有效期止 |
1 | T53120081002015950 | 云南省河口县十一条半铅多金属矿详查 | 临沧恒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探矿权 | 铅矿 | 2012/9/21 |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