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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21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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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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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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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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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口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公告
我县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11月9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批准公布实施。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一区片45400元/亩(土地补偿费18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7240元/亩);二区片37000元/亩(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2200元/亩)。该补偿标准于2021年3月18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