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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6-0006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8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丁小红)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G326秀河线河口镇路段洞坪左侧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一楼(综合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办理B4-B5窗口。
联系方式:0873-3069481。

权利人:刘晓华(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房屋坐落于河口县河口农场十二队云盛百年城4幢3单元3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河口县房权证河口镇字第20160744号,房屋面积:89.35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明:河国用(2016)第1182号。土地使用面积:14.69平方米。

登记申请人:丁小红(继承人)




公告单位: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