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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6-0004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17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洪梓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G326秀河线河口镇路段洞坪左侧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一楼(综合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办理B4-B6窗口。
联系方式:0873-3576126。

权利人:蒙兰花(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于:河口县广龄街延伸段D幢19号,河房权证2002字第0209号,河房共字第2002113号,三人按份共有,蒙兰花占30%份额、洪学忠占30%份额、洪梓婷(原名洪梦)占40%份额。房屋面积建筑面积为:161.02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住楼。房屋结构:砖混。土地证号:河国用(2002)字第2249号,土地面积:25.8平方米;登记申请人:洪梓婷(原名洪梦)继承人。



公告单位: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