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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6-0002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7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秦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G326秀河线河口镇路段洞坪左侧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一楼(综合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办理B4-B6窗口。
联系方式:0873-3576126。

权利人:秦世良、谭秀芳、秦龙(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坐落于河口县河口一队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238号,1幢12号住宅面积:29.5平方米;7幢2号住宅面积:24平方米;附1幢12号,伙房面积:14.9平方米,伙房土地证号:河国用(2004)第6133号,土地面积:26平方米;房屋所在层数1层,房屋用途:伙房,河国用(2004)第6147号,河国用(2004)第6147号,房屋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33.7平方米。

登记申请人:秦海(继承人)




公告单位: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