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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6-0000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8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权证号:河国用 (2010)第21062号,面积582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