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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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6-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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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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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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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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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权证号:河国用 (2010)第21062号,面积582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红河州明宇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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