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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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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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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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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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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杨朝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G326秀河线河口镇路段洞坪左侧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一楼(综合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办理B4-B6窗口。
联系方式:0873-3576126。
序号权利人:杨朝昌(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
坐落位于:桥头苗族壮族乡下湾子村民委员会牛场村民小组。
登记申请人:杨朝昌(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