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5-0001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1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朱佳敏)

朱佳敏因保管不善,将云(2024)河口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38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佳敏、李忠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