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hkxzrzyj/2025-00015
-
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10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玉生)
张玉生因保管不善,将地号A-(7)-95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生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