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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5-0001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0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玉生)

张玉生因保管不善,将地号A-(7)-95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生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