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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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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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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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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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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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建辉)
李建辉因保管不善,将河国用2009字第19125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辉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