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4-0002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2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云)

吴云因保管不善,将河国用(2012)字第134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云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