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4-0002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段加明、吴荷香)

因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5执1184号之二,本院执行对段加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案中,依法拍卖给颜顺生,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备注

1

河权证号:20151145、20151146

土地证号:2015802


段加明、吴荷香

房/地

河口县滨河路34号明珠广场2幢27层2704室


128.66/5.7平方米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