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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hkxzrzyj/2024-0001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河口县农牧局)

河口县农牧局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河国用(2002)字第2413号房产证、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河口县农牧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