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云(2021)河口县不动产权第000124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