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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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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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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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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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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公告(郑艳琳)
兹有郑艳琳(身份证号码:532532XXXXXXXX0029)房屋坐落于:河口县广龄街中段改造工程C幢2-1301号,面积:145.9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河房权证河口镇字第(2016)01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河国用2016字第180号,面积:12.17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因法院拍卖原产权证无法收回,现依据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2502执恢55号三申请遗失补办。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同时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公告作废。
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发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书面送达我中心,我中心将依法办理。
联系电话:3576126
特此声明
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