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凤奥资产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云(2018)河口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9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凤奥资产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