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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zrzyj/2025-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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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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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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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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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11 月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方 式: 0873-3576126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河口县天香街人民银行职工住宿楼101室 | 分摊土地面积:7.82㎡ | 划拨 |
2 | 河口县天香街人民银行职工住宿楼102室 | 分摊土地面积:3.23㎡ | 划拨 |
3 | 河口县天香街人民银行职工住宿楼103室 | 分摊土地面积:9.22㎡ | 划拨 |
4 | 河口县天香街人民银行职工住宿楼104室 | 分摊土地面积:13.55㎡ | 划拨 |
5 | 河口县天香街人民银行职工住宿楼2-202室 | 分摊土地面积:2.61㎡ | 划拨 |
6 | 河口县天香街人民银行职工住宿楼2-502室 | 分摊土地面积:2.61㎡ | 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