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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20240913-170042-383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瞿维疆 )

  瞿维疆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河国用(2005)第1022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瞿维疆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