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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03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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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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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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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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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陈章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G326秀河线河口镇路段洞坪左侧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一楼(综合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办理B4-B6窗口。
联系方式:0873-3576126。
房屋权利人:陈章全(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房屋坐落位于:河口县泛亚铁路拆迁安置房河口农场八队,房号8-7号,房屋面积:84.99 平方米的不动产作为拆迁安置房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河国用(2013)第01557号,坐落:河口农场八队,土地类型: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05.78平方米;签订协议所带来权益所产生的房屋面积:84.9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权利人:陈章全。
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