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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yjglj/2026-0000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27
  • 时效性
    有效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送达公告(河口万禾兴报关有限公司)

河口万禾兴报关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4年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对公司2名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7月8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应急罚〔2025〕2号],但你公司未履行,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于2026年1月9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河)应急执行催告〔2025〕2号],催告你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本机关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河应急执行催告〔2025〕2号)

联系人:郑连明、董高峰

联系电话:0873-3555303

联系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252室

特此公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附件【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河应急执行催告〔2025〕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