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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8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30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以来,县安全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安全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各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国务院、省、州、县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17年1月至10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截至目前,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生产安全事故2起,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无工贸类事故发生。

二、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1月18日召开了河口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上半年,县委、县政府与全县6个乡镇党委、政府,县长与各个副县长,县政府与7家重点企业、20个县直部门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县安全监管局与6个乡镇安监站、11户非煤矿山、25户危险化学品及23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研究指导工作。目前,县委常委会会议2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召开4次例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检查考核,促进跟踪问效。县安委办组织开展2017年一、二、三季度督查工作,督促乡镇、部门、企业整改问题。全面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准备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考核组对云南省、红河州的实地检查督查反馈意见的后续整改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积极开展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抓好安全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展示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0张,悬挂横幅20条,播放安全生产事故案例3部,组织安全应急预案实战演练52场次,投入经费26.6万元,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及重点监管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全县安监系统依法管理水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把建立和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作为安委办工作重点之一,一是将系统推行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检查、通报以及年底实施考核;二是厘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底数并录入系统,做到“应管尽管”;三是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标”,及时开展对标检查,做好安全隐患自查月度申报以及隐患整改;四是安委办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跟进督促,初步实现了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精准化。截至目前,河口县已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录入企业85户(在产65户,停产4户,注销16户),企业 “一企一标”备案率实现100%、企业自检自查月度申报率实现100%。

(四)持续深入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工作职能,督促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第四季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确保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了党的十九大、建州60周年活动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095项,已整改1991项,整改率95%,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3起。

(五)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安全监管局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

1.非煤矿山。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聘请专家参与检查,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稳步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格按程序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1—10月,县安全监管局出动车辆90余辆次,检查人员180余人次,排查隐患161项,整改完毕125项,按期整改率77.6%。下达现场检查记录78份,企业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处罚监督监察罚款次数5次,收缴罚款5.8万元。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组织开展了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安全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1—10月,县安全监管局出动车辆60辆次,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07项,整改完毕90项,按期整改率84%,制作现场检查记录99份(危险化学品企业50份,烟花爆竹企业49份),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处罚监督监察罚款次数1次,处罚罚款1.5万元。正在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1家。

3.工贸行业。按照《河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河安办〔2017〕12号)、《河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办〔2017〕7号)等通知要求,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1—10月,共发现隐患89条,目前已整改完毕79项,整改率88.8%。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工作职能,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抓好企业隐患整改,并积极开展相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4.职业卫生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办法》工作,切实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全县的职业健康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有效遏制职业危害。截至目前,39户企业完成了职业危害申报、建档工作。监督监察用人单位50户,查处问题82项,责令限期整改41项。

5.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依托重点行业企业建立3支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开展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完成工矿商贸企业应急预案备案35户,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得到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中、小私营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部分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创建积极性不高,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缓慢。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涉及面广、要求高、时限紧,关闭工作缺少合理的补偿机制,建设需要与关闭工作的矛盾突出;部分开采规模、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露天矿山关闭取缔工作难以实施,“四个一批”整体推进相对缓慢。

(三)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安排多落实难,矛盾突出。部分行业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工作主动性、规范性不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仍有死角,排查、登记、整改、上报等工作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严,督促整改落实难。

(四)大检查长效机制重构建轻运行问题突出。大检查长效机制在 “一企一标”量身定制自查标准、企业对标自查隐患质量、企业基础信息录入等方面质量不高,精准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县安全监管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将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延续到明年3月底,确保明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当前,坚决把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抓好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盯守盯防,确保不出问题。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超常规的举措,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专项整治,统筹抓好消防、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问题较多、隐患突出、整改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的督促检查力度,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全面加强监管执法,继续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始终保持对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惩戒的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针对国务院和省督导督查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总体平稳可控的基础上做好查缺补漏,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标准、工作模式,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持续提升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着力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聚焦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等重点问题,抓紧制定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着力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痕迹管理,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作用,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河口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