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818-309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品回收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单成员位:

  8月20日凌晨3时46分,南溪镇变电站旁边废品收购站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的监管薄弱环节不容忽视,为改善我县废品回收利用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废品回收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乡镇、农场,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垃圾废品回收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高度来认识和思考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农场要坚决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工信、发改、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可行的办法,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垃圾废品回收场所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风险叠加,切实保障疫情等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乡镇、农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垃圾废品回收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回收站的数量,有照、无照情况,经营规模及周边环境状况等。要针对废品回收行业特点,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资金落实、时限具体、整改到位”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督促回收企业和经营者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重大风险失控引发事故、严防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引发事故。县商工信局要依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职责分工,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全面开展废品回收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要根据《云南省废旧金属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进行常态化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防救援大队要根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业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对具有污染环境、污水乱排、噪音扰民、回收危废固废等情况的废旧回收站点进行查处。住建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废旧回收站点的场地场貌,督促规范管理门前经营秩序,对废品回收站点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协助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废旧回收经营单位场地存在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各乡镇、农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废品回收行业安全常识,引导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针对垃圾回收行业从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人员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对垃圾回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强化各类安全措施,提升初期险情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河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