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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gaj/2026-0000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及走私可制毒化学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毒赌黑合流的团伙犯罪线索;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六)境内外勾连的跨境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其它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871-63992898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举报邮箱:ynshcebgs@vip.163.com(24小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71-12368(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省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871-12309(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871-63054350(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省司法厅举报电话:0871-64189050(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三)州扫黑办举报电话:0873-3900172(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州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73-3053817(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州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873-3733054(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873-110、0873-3712615(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州司法局举报电话:0873-3053881(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四)通过县扫黑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公布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至11:30,15:00至18:00,举报电话和地址如下:

1.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873-3555017,举报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429室;

2.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73 -3428101, 举报地址:河口县槟榔路38号;

3.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873 -3504462 ,举报地址:河口县北山新区福生路与北山路交叉口西40米;

4.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73-110、 0873- 3572495,举报地址:河口县河口镇东西干道城区派出所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5.县司法局举报电话:0873 -3563358, 举报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附属楼(北山行政中心右侧)。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河口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口县人民法院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

河口县公安局

河口县司法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