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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gaj/2025-0001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口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构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未按规定查验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非法买卖、转让或伪造检疫证明,腌肉制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假冒牛羊肉制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

(三)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养殖场(户)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夜市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屠宰企业加工病死牲畜,火腿、牛干巴等腌肉制品非法使用农药杀虫剂,制售假冒牛羊驴肉,毛肚、鸭肠等肉副产品非法添加工业甲醛等防腐剂四类肉制品犯罪。

(七)私屠滥宰生猪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非法加工肉制品的“黑作坊”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线索举报方式

线索举报电话:110。



河口县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