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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rlzyhshbzj/2026-0006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20
  • 时效性
    有效

3万元电商创业补贴上线 河口青年创业群体可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青年群体开展电商创业、培育县域电商经营主体、带动就业增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94号)精神,现就我县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河口县内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商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补贴标准

经评审认定为优秀电商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补贴须满足以下条件:

1.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满6个月且不超过5年,对应电商平台店铺注册满6个月,项目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项目累计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含申请人本人);

3.独资经营主体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合伙经营主体的申请人须持有项目最大股权;

4.创业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5.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

6.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示范引领性和带动效应。

(二)不予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补贴:

1.申请人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工作人员的;

3.申请人及创业主体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失信主体、存在行政处罚记录或不良记录且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4.同一项目或申请人已享受过本项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的。

三、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件):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创业主体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吸纳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流水,及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明;

4.电商经营佐证材料:电商平台注册信息、店铺主页截图,近6个月营收、订单量、店铺评分后台截图,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经营流水,货源采购相关凭证等;

项目特色佐证材料(可选):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协议、农产品采购凭证等体现模式创新、助农增收的材料。

四、申报渠道与时限

(一)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申请人可自主选择:

1.线上申报: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ynsjyj.cn),按系统指引完成线上提交;

2.线下申报:前往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材料。

咨询联系人:韦老师,咨询电话:0873-3052770

(二)申报时限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我县负责项目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推荐至州级参与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经州级评审、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3.补贴发放后,我县将按规定对扶持项目开展跟踪回访,同步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配套服务。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