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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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lzyhshbzj/2026-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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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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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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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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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代收代缴自查自纠
各社区(村组)工作人员近期将对其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实收不缴、实收少缴、实收漏缴”等问题。请广大居民予以关注和监督。
二、规范委托代缴行为
因不会使用手机、行动不便等原因确需委托他人(如村干部、亲友等)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请务必与代缴人共同遵守“三个当场”要求:代缴费款当场缴纳、缴费信息当场确认、缴费凭证当场提供。切勿将保费交给无法当场确认缴费的人员,杜绝“非面对面”代缴行为,以防资金被挪用或侵吞。
三、公示缴费明细,接受社会监督
各社区(村组)需要公示上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明细,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及时核对个人年度缴费情况。如发现缴费记录异常或存在未缴费问题,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
四、积极通过官方渠道自主缴费
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优先通过税务部门“网上办”“掌上办”官方渠道自主缴费,您可通过云南人社手机APP、一部手机办税费、税务服务窗口和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查询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和权益记录。
如确需到窗口办理,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五、监督举报电话
如发现代缴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对缴费情况有疑问,欢迎拨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873-3124061,3124876。
特此公告。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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