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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whhly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30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阶段总结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号)、《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方案的通知》(红旅发〔2017〕63号)文件要求,河口县认真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河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口县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于3月份河口县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健同志,组织召开了河口县旅游产业大会,传达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河口县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下发了《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96号)文件,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13个相关单位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口县旅发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

河口县目前有2家旅行社(河口国旅、河口康辉旅行社),无旅游购物商店、无旅游景区。根据《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96号)文件要求,河口县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重点以河口国旅和河口康辉旅行社为主。

1、云南河口国际旅行社成立于1993年,拥有出入境、国内旅游、边境旅游经营资质,审批的线路有:越南沙巴二日游和越南广宁省八日游。河口国旅自开展旅游业务以来认真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开展旅游业务。

2、河口康辉旅行社于2017年成立,拥有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经营资质。

三、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利用“5.19”中国旅游日、“六月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宣传平台,向广大游客发放“赴越南旅游安全注意事项”、“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旅游安全风险提示”等宣传单,普及旅游法律法规常识,抵制低价游,增强游客维权意识和文明旅游行为,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旅游的意识。

(二)加强协作,建立机制。

结合河口县旅游市场整治重点,4月与公安局、交警队、公安治安大队和河口消防队,召开了河口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座谈会,就河口县旅游治安环境进行了分析,研判。针对问题,特别是对节假日期间,客流量大,交通拥堵的情况,河口县以假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平台,建立了河口县旅游治安信息交流机制,快速反应机制。

(三)立足实际,全面部署。

1、为确保河口县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我委结合旅游部门职责,制定了《河口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旅发〔2017〕32号)。

2、为在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过程中,对本单位做到严明纪律,落实工作做到“十到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落实纪律做到“十严禁’’,制定了《河口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纪律检查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洁行动”实施方案》(河旅发〔2017〕53号),并签订了承诺书。截至目前,我委未发生因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四)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1、6月15日对辖区内旅行社及服务网点进行抽查,发现河口国旅一服务网点的宣传画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的规定,存在私自宣传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指出,该服务网点当场撤销宣传画册,进一步规范了河口县旅游广告宣传。

2、对辖区内旅游企业进行监管,在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河口康辉旅行社至今未交纳足额旅游质量保证金,我委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该旅行社限期整改,目前,河口康辉已足额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

3、7月19日、20日河口交通局、河口交警大队、河口运政管理所及河口旅发委等部门一行9人对河口县道路旅游客运市场开展了联合检查,检查客运企业6家,针对旅游客运企业的包车备案、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服务质量、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项目进行了检查,查出隐患问题4项,对隐患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7月28日,由韦荣副主任带队,旅游执法队、行管科对河口县辖区内旅行社及服务网点进行了抽查,检查2家旅行社,1家服务网点,针对企业制度建设,汛期旅行社的接待工作情况,旅游产品宣传、营销,旅游合同的签订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查出河口康辉旅行社超范围宣传,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未悬挂上墙,亮证经营等问题。要求企业超范围宣传的产品立即下线,立即悬挂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

5、8月10日旅发委执法大队、行管科对河口县辖区内7家旅游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旅行社的出游安全风险提示、应急预案、合同签订情况、诱导、组织中国游客赴境外参与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等项目开展检查;对辖区内旅游汽车公司旅游包车合同签订情况、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制度、应急预案、车内逃生设备配备、“导游专用座位”等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游客用车安全。

(五)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1、河口县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号)、《红河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研究制定了《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0号)、《河口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口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整治辖区内4家星级饭店和河口国旅。

2、1月份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旅发委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县星级饭店(宾馆)、餐饮企业等销售酒类、食品、商品价格进行了检查,是否做到明码标价,无证经营等扰乱市场的行为,规范了河口县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游客、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严厉打击违规操作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个人行为,按照旅行社管理“四统一”原则,坚决查处无证导游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坚决查处无证导游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

4、抓好边境旅游市场整治,有效保障中方旅游者的利益。一是由河口国际旅行社与越方符合条件、讲信誉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作协议。二是与越方联手做好边境旅游市场的整顿工作,加大打击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个人行为,严格规范越方运营电瓶车收费标准,确保中方游客利益。

(六)加强旅行社旅游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

河口县旅游监察部门加大对出境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清理合同和广告,要求旅行社组团时要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存在价格欺诈、内容不真实等问题的广告坚决予以清除,对问题突出的组团社依法查处;二是取消自费项目,要求组团社在设定旅游行程时不得含有自费项目,以杜绝低价游,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三是对旅游团队、旅游车辆的服务质量、运行安全实时监督,确保旅游行程执行到位及导游服务质量。

(七)建立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

为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河口县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河口县旅游服务质量水平,解决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存在的问题,在本辖区内星级饭店、旅行社设置投诉电话,并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等的监督作受理游客的投诉和举报。

(八)旅游安全生产情况。

河口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根据2017年州旅发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河口县旅游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辖区内家旅游企业签订了《河口县旅游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2017年河口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并及时调整了旅发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做到责权明晰,层层把关,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1—7月份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6次,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演练2次,共计77人次,截至目前,河口县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生产事故,为广大游客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旅游环境。

(九)旅游执法情况。

1-7月份,开展旅游执法检查行动10次,出动旅游执法检查人员18人次,检查旅行社2家9次,星级宾馆4家32次,旅游汽车公司1次,南溪河漂流2次,检查导游298人次,旅游电话咨询25次,处理一般性旅游纠纷7起,其中立案1起,通过现场调解和立案处理,为游客挽回经济损9370元,并处罚旅行社一家5000元,处罚旅行社门市部经理两人,每人罚款2000元,共计罚款9000元整。几起旅游投诉纠纷的处理游客比较满意。

、存在的问题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河口县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了各项工作,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显现出诸多问题。

(一)河口县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力度不够,使旅游市场查检监督、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不到位。

(二)网络广告变相低价等,恶性竞争现象仍然存在,旅游企业之间仍停留在低级的价格竞争上,没有把竞争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

(三)旅游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锻炼、培训、提高。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推动建立旅游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定期组织和实施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履行旅游市场监管职责,督办解决旅游市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完善旅游投诉制度。在三级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自行处理或将投诉转交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告知投诉者,切实提高投诉受理效率。

(三)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旅游质监执法人员执法培训,通过不断学习和执法实践,努力实现执法目的与政府要求,执法方式与企业需求,执法效果与群众期盼的高度统一。

(四)加大对出入境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并加强和相关单位的密切协作。联合集中打击、治理不合理低价、超范围经营情况,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河口县旅游市场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