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取消东方大酒店、吉庆大酒店二星级
旅游饭店称号的公告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有关星级饭店标准要求,于2020年10月15日取消河口东方大酒店、吉庆大酒店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