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8月河口县处理一般性旅游纠纷7起,其中立案1起,通过现场调解和立案处理,为游客挽回经济损9370元,并处罚旅行社一家5000元,处罚旅行社门市部经理两人,每人罚款2000元,共计罚款9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