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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61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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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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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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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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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公示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 〔2022〕38号文件通知精神,我院于2022年4月6日零时起执行。现公示如下:
1、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 (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28元/次;
2、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8元/人次。
3、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无需挂号,不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4、住院患者、发热门诊患者的核酸检测仍然采用单人单检收费。
河口县人民医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