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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ylbz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202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申报缴费开始了!

一、2026 年缴费工资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6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由参保单位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申报时务必注意选择正确的生效起止时间,新的缴费工资执行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下限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

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726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7263元的300%确定(即2178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7263元的60%确定(即4357元/月)。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新保底封顶线自2025年10月启用。

灵活就业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7263元/月。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新缴费基数自2025年10月启用,2025 年 1至9月仍执行原缴费基数。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年缴费标准为:479元/年,其中:单位缴纳414元/年,个人缴纳65元/年。

三、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征缴。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月同步征收,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不得选择性缴纳,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按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征缴。1. 常规缴费:各参保单位应于2026年3月底前一次性缴清当年单位和个人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含退休职工)。未按规定时限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的,不得享受当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2.新增人员缴费: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统筹区转入人员,应在首次缴纳红河州职工基本医保费用的同时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缴费到账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如遇问题可咨询:

河口县医保中心:0873-3533577

河口县医保局待遇保障和法规科:0873-3533744

河口县税务局:0873-3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