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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0422-642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2-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01号),结合省医考中心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州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县市严格遵照执行。

一、报名点设置

每县市设置一个报名点,报名点设在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各县市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县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负责。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要求

根据全国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215-28日(现场审核期间无补报功能),请各县市报名点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对考生现场完成县级初审,并及时收集整理报名材料,登记造册,根据州级统一安排专人报送材料至州卫生健康委宣教科现场完成州级复审。

三、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执行。

(二)2019年继续开展短线医学加试,加试科目有院前急救儿科院前急救科目仅独立建制的120急救中心(站)工作的考生可申请加试;申请加试儿科科目的考生其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必须有儿科,如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申请加试儿科的,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有儿科

(三)2019年云南省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请各报名点提请各单位、广大考生务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01号)的各阶段考试时间,合理安排好学习、工作。

(四)2019年全省继续执行医师资格考试费网上缴费,报名费标准按照20185月份出台的《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现金。网上缴费失败的,考生不可参加考试。

四、重点工作强调

(一)考生持《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其他报名所需材料到执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各报名点要严格按执业地点所在地受理本辖区考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一律不予受理跨县市、跨地州考生报名。如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请注意核查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地点应当为申请报考所在单位。

(二)各报名点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解释说明(附件2)要求,认真收集、分类整理考生报名纸质材料,统一使用白色透明的塑料文件袋每考生1袋进行袋装上报。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材料清单第2项)由报名点负责打印外,其余材料均由考生负责提供(包括文件袋)。

(三)现场审核时,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纸质材料与考务管理系统内考生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有误的要在考务管理系统内及时给予修改更正,再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考生签字确认信息无误(一旦考试合格,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是不再受理信息修改的)。

报名点应认真核查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考生网报信息有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黑白照片、模糊照片、非正规照片等)的,报名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现场给予修改更正或重新上传照片。

   (四)根据2019年省医考办工作要求,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收交其《毕业证书》原件及考生身份证明电子版。由考生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电子版,要求双面扫描,以PDF格式存储提交(一般打字复印店均可操作),扫描件规定命名格式为考点代码+类代码别+序列号+姓名(红河考点代码为09)。拍照后以照片形式提交的一律不认可,考生不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请各报名点务必做好报名考生《毕业证书》原件收交及返还的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毕业证书》不毁损、不丢失。同时要做好考生报名纸质材料的管理,审核通过的考生收取纸质材料,其材料份数与登记名册数据要一致;网报成功但未见报名纸质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未进行现场审核。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报名点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按要求做好考生信息登记及分类汇总,并填写《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汇总表》(附件1),根据州级复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由专人负责将本辖区所有考生报名材料送达州卫生健康委宣教科,并与州级考点办公室人员一同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复审。

(二)各县市报名点初审时,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已明确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受理;现场审核过程中,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属于边缘问题的,应积极与州卫生健康委宣教科咨询,州级仍不能确定的,可先受理上报,待省级终审后确认是否给予报考。

(三)各县市报名点负责人在现场审核期间应保持手机联络通畅,工作期间登录红河州医考群”QQ群保持在线,并随时关注州宣教科在群里发布的新信息。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州卫生健康委宣教科联系。

 

附件:1.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汇总表

      2.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各县市)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人员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或儿科)加试人员专用岗位证明

 (相关附件请下载后阅览)              

 

                                                    2019211



附件【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各县区).doc
附件【附件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或儿科)加试人员专用岗位证明.doc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9)1号.pdf
附件【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18.pdf
附件【附表1--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人员试用期考核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