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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fzhggj/202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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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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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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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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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口县2024年县城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审批河口县2024年县城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河发改发〔2024〕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县城依旧存在有管网空白区以及污水直排区,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标准的提高,排水需求增加,现状县域排水设施已无法居民生活工作的需要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由于缺少排水处理回用设施,导致污水直排,造成县城多处地方环境卫生条件差,严重影响了县城的环境以及人民的工作生活质量。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河口县再生水利用设施,扩大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缓解城市供水紧张局面,削减入河污染负荷,对河口县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具有双重效益。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河口县2024年县城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及编号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建设期限:12个月。
项目编号:2405-532532-04-01-902652。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河口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处理间,处理规模立方米/天;改造再生水高位水池,有效容积300立方米;新建DN50~DN250再生水给水管网37171米,配套阀门井99座。
五、项目建设单位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3230.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679.53万元,占总投资的82.9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7.80万元,占总投资的11.39%;基本预备费182.84万元,占总投资的5.66%。
七、招标事项
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设备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八、其他
接文后,请抓紧初步设计工作,并按建设程序报批,做好项目周边群众的维稳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如发现问题,坚持先治理后建设,取得项目全部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