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坝洒农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送审稿)》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决策部署,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坝洒农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共划分水源保护区10.857平方千米,其中一级保护区1.982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8.875平方千米。《方案》于2019年10月22日通过省级技术审查,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于2019年11月15日征求了水务、交通、农科、林草等部门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如对《方案》内容有异议,请联系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办公室,电话(传真)3451316。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