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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hkfj/2025-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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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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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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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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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关于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2020年3月24日出水口总氮数据疑似超标的调查情况报告
我分局接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登记表》(〔2020〕07号),投诉内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新浪官方微博账号,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出水口(紫外线消毒渠道后),总氮2020.3.24疑似超标”的网络信访举报后,我分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根据反映的情况,我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查看实际情况。经查,该公司2020年3月24日按照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规范化管理要求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进行2020年第一季度量程、零点漂移试验和重复性实验,造成总氮测量值超标,在此期间设备出现持续异常数据。3月25日校验结束后设备恢复正常。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随机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