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6.22
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备注
1
红河州河口县
南溪河
水源地
南溪河水源地存在乡村民用公路穿越,其中约有25米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进度100%,已增设完善警示牌、宣传牌、界标牌和设立安全防护墩,现已全部整治完毕。
是
备用水源
填报人:
赵艳
联系方式:0873-345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