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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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hkfj/2025-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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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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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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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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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河口县宇森木业制品厂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3451627(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办理窗口)
通讯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229室
邮 编:661399
项目名称 | 河口县宇森木业制品厂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河口县河口农场 21 队龙沙河小组老胶杯厂内 | 建设单位 | 河口县宇森木业制品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代码:2401-532532-04-01-732165)位于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河口农场21队龙沙河小组老胶杯厂内,租用河口东达木业有限公司已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1条年产8000m3自然板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河口东达木业有限公司已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施工期只需改造生产车间、新建烘房、相关环保设施及生产设备安装,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主要采用人工施工,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及焊接烟尘经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车间粉尘及锅炉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锅炉运行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非雨天项目场地洒水降尘,防腐废水全部收集至防腐罐下方的收集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定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废边角料、木屑、车间粉尘、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作为锅炉燃料;锅炉炉渣、除尘灰收集暂存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雨水收集池底泥定期清掏后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