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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批项目公示
  • 索引号
    hhzsthjjhkfj/2025-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1月28日。

联系电话:0873-3451627(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办理窗口)

通讯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229室

邮 编:661399

项目名称

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河口县坝洒农场坝洒二队

建设单位

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105-532532-04-01-819909)位于河口县坝洒农场坝洒二队,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2816.99m2,建筑面积486.63m2,新建1栋单层烟花爆竹成品库,1个消防水池,1个消防废水事故收集池等。

1.烟花爆竹成品库(1.3级):设置于项目南侧,建筑面积约486.63m2,1层钢混结构,库内分区用于存储C级爆竹产品和C、D级烟花产品,最大存储量为9000kg,危险等级1.3级,设置双层防火门,库内按规范采取隔热、防潮、防鼠措施。

2.消防水池:设置于项目西北侧,占地面积70.21m2,容积162 m3,钢混结构,常年储存消防用水。

3.消防废水事故收集池:设置于项目西南侧,占地面积88.05m2,容积115m3,钢混结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接烟尘、装修废气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限制施工车辆车速、洒水抑尘,施工期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机械燃油废气、焊接废气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通过空气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工具清洗废水(0.5m3/d)、施工人员洗手废水(0.3m3/d),产生量较小,经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设置的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外排至周边沟渠,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70-90dB(A)。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较短暂,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源于水池开挖,开挖量为368.41m3(松方量),装车平台、烟花爆竹仓库位置需提高,全部用于回填加高位置,土石方可全部回填于项目区内,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清运至坝洒农场坝洒二队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