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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hkfj/202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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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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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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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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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红河片区石英砂综合开发利用及陶瓷精深加工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干龙井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7258.61万元
建设单位: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主要建成两条石英砂深加工生产线,以及办公楼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teixGq6wb5YBXFwgXPm5A
提取码:unfa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放置于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查看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及项目附近的单位、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QTKMGssUgkhRX9mjibMfQ
提取码:o9ty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百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口县北山新世界A-B栋13号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0873-3061298
邮箱:1044201604@qq.com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