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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批项目公示
  • 索引号
    20240913-165802-260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3451627(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办理窗口)

通讯地址:河口县行政中心226

   编:661399

项目名称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

 

建设地点

河口瑶族自治县莲花滩乡

建设单位

河口县城护岸防洪堤建设管理处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莲花滩乡,起点E103 3339.143秒,N225232.496秒,终点E1033356.079秒,N225213.146秒。设计治理河道长度930.0m(含红河干流河道长482.0m,支流治理河道长448.0m)。治理工程措施:新建堤防长度1431.98m(其中新建红河干流左岸堤防长度535.84m,新建支流左、右岸堤防长度896.14m)。莲花滩乡中心小学迁建项目位于红河干流河道旁,河道两岸岸坡主要为砂卵砾石及堆积物,抗冲刷能力较弱,大部分堤岸出现坍塌现象,沿河两岸采砂场遗留沙丘随意堆放,占据河道,影响行洪。为保障莲花滩中心小学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本次治理段位于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 133 段治理工程段莲花滩小学迁建项目区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措施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环保措施、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地表径流

CODSSNH3-N

经废水收集池收集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天开挖,挖方弃土和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遮盖;每个施工段设置沉砂池处理地表径流

废气

设备安装、运输车辆

扬尘

定期洒水、设置围挡、材料运输车辆和堆场覆盖篷布

噪声

施工机械、车辆机

机械安装、车辆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期运输车辆的管理,制订施工计划时,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尽可能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夜间不得施工

固废

生活

生活垃圾

垃圾桶、固废收集清运处置

土石方

建筑垃圾

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措施

工程建设完成后,拆除相关设施,完成临时用地的土地平整。本工程运行期交由乡镇水务管理所负责管理,不新增办公地点,无废水、噪声、废气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