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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sj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审计局工作安排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审计表明:县财政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强化债务风险分级管控,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县级部门预算执行2个方面。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93亿元,支出22.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9亿元,支出7.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万元,当年无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1亿元,支出9.28亿元。

审计发现:县级财政未及时统筹安排支出存量资金4976.02万元,财政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导致83.27万元资金闲置。县级各预算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及部分单位预算支出进度监管不到位。4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90.1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单位。

审计发现: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计核算不规范,43.45万元存量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房屋资产、购置办公设备未及时登记入账。离岗人员违规领取岗位津贴1.18万元,违规收取动物疫病免疫疫苗款1.35万元。工程款、质量保证金、无害化处理补助金等总计30.78万未及时清退或兑付。耕地力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推动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不到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动物防疫疫苗储存监管缺失。

审计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执行数大于预算批复数7.71万元。0.51万元以虚假的资料进行会计核算,0.32万元接待伙食费未及时冲减,2.33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3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民生专项资金,涵盖医疗保障、农村集体资金等关键领域。

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发现:县教体局工程结余资金41.1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河口滨河城投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多付1727.98万元。县住建局4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67万元未上缴县级财政。

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计发现:县人民医院处置的34.67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11.09万元培训经费结存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县妇幼保健院将非规定年龄阶段人群389人纳入免费“两癌”筛查。2个卫生院挤占挪用3.48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购置办公设备,1个卫生院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5万元。

村集体“三资”审计发现:侵占、截留、套取村集体或财政资金9.06万元,违规、不规范报销或支付各类费用60.8万元,白条列支11.3万元。违规使用驻村经费6.71万元,部门结存资金9.54万元。以拨代支支付社区小组经费115.54万元,代垫费列支村集体支出0.9万元。54.38万元村集体资金账外账管理或存入个人账户,虚增收入32.2万元,5万元入股投资亏损后长期挂账未核销,1.09万元村集体财物存于私人饭店,470.53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使用无资质工程队承建项目,未按规定签订租地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闲置。村集体资金使用未有效保障成员权益,财务监管机制不健全。

三、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2024年对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

审计发现:未建立违法案件错案追究、违法案件统计制度。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177万元,应收未收国有土地出让收入64.44万元。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实行分账管理。未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提供不及时。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河口镇城郊村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等2个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发现:2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4.83万元,1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1个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节能登记备案。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向县纪委监委送达移送处理书7份,涉及问题事项(线索)7项,金额9.15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收支管理,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优化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和变更。各部门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达到预期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财政与项目主管部门健全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资金流向,严守专款专用红线,杜绝挤占挪用乱象。同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涵盖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产出、群众满意度等维度,对绩效未达标项目限期整改,优化资金投向,提升资金整体效益。

(三)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防止超概算投资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完善审计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应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组织等部门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县审计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