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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64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批复项目共51个,年初预算数为21272460.83元,预算确定数为20269960.83元,预算执行数为12997070.39元;预算执行率为6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34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2.通过自评对项目开展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完成情况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以确保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请、安排更加合理,预算可执行性更强。通过实施找差距,补齐制度短板,提升绩效管理意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安排专人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进行填写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1: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5

100%

过程

20

20

100%

产出

35

30

86%

效果

30

30

100%

合 计

100

95

95%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根据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局进行评分,综合得分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3年,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执法行动、文化旅游宣传活动、“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完成情况较好,但非税收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任务指标未完成。综合评价看,部门整体履职基本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要求,完成情况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的设置基本合理,履职效益良好、预算配置合理、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有效规范,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的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总体上来看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绩效自评、资产管理效果良好、管理制度健全,但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情况,具体为:部门资产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健全。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总体上看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慢直播完成情况、开展各类演出、下乡活动完成情况、接待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方面均存在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较为良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在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图书馆、文化馆改造等项目实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

可持续影响方面,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利用文化旅游市场各类专项整治及节假日检查工作契机,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宣传、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组织保障。为落实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室,由财务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制度建设。为规范管理绩效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我局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落实、绩效推进实施、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和绩效改进提升等几个方面制定了指导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

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各科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各科室的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对2021上半年进行绩效自评,并对项目管理及目标调整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及时、系统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扩大绩效管理工作的影响力。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根据每月预算支出进度,及时调度各项目科室,对项目运行较慢、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纠正和修改绩效目标和指标,分析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对2021年局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2021年局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存在偏差。科室参与制度建设的主动性不强;少数同志对绩效考核目的、作用认识不清,认为绩效工作只是一个形式,存在等待观望和不愿作为的思想意识。绩效管理制度、指标仍待完善。制度方面,对部门承担指标数量的差异、加分项目的合理性、结果运用等规定有待完善;指标方面,一些指标设置不合理,许多工作的考评周期设置为“年”,不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指标制定太宽泛。整改措施:项目绩效指标要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内部控制制度需不断完善和健全。整改措施: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着力点,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制度。

部分项目费用支出不够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尽快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项目绩效指标制定太宽泛。整改措施:项目绩效指标要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单位名称: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盖章)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