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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62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5
  • 时效性
    有效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南溪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溪镇人民政府设有:南溪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一是党政办公室;二是党建工作办公室;三是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五是乡村振兴办公室。

同时设有7个事业中心和财政所: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是水务服务中心;三是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四是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五是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是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七是财政所。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9人。较上年人数一致。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我镇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2%左右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财政支出实现增长2%左右,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实现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保持稳步增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同步小康以坚持巩固、增强、提升为方针,加大农业农村扶植力度,以保障社会民生为核心,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推进污染防治为抓手,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为基础,建设平安和谐村镇。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为工作主题,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达标提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字”转型,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提升,把政务服务建设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示范。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河口县财政局要求,南溪镇紧紧围绕2023年度工作目标,分别设立了三级指标91项。其中数量指标34项,时效指标6项,质量指标13项,成本指标21项,效益指标9项,可持续影响指标5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项。(详细内容在附件中列示,表格样式详见附件: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我镇成立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依照全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指标对2023度财政预算情况开展自评。通过核实数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归纳汇总等环节对绩效执行情况、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形成了自评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河财〔2023〕103号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38709037.09,其中:基本支出24175979.74(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53193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271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6553957.5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12400466万元,包括河口县南溪镇龙堡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80000万元,南溪镇龙堡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万元等项目。

2.整体收支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5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6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93.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51万元。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635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9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176.8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南溪镇政府预算总收入445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项收入1503.01万元,国防支出款项收入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项收入7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收入10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款项收入239.5万元,农林水支出款项收入148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1万元。

2023年南溪镇政府预算总支出4454.29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4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项收入1503.01万元,国防支出款项收入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项收入7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收入10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款项收入239.5万元,农林水支出款项收入148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1万元。
南溪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南溪镇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增长134.33%;接待79批次,629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25万元,较上年增长72.12%;南溪镇人民政府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按规定时间、格式要求编制项目(县级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能够体现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及具体支出指标能细化和量化,能够明确,表述清晰,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律。对已申请且下拨绩效工作经费基本按照《河口县2023年绩效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所申报项目分配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南溪镇政府申请工作经费103.4万元,已完成支付87.3095万元。其中:1.南溪镇集镇秩序维护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9.2万元,无结余;2.南溪镇环境卫生管理绩效工作经费40万元,结余4.45万元;3.南溪镇社会事务管理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5.3万元,结余0.05万元;4.人大绩效工作经费5万元,结余0.93万元;5.南溪镇兵役征集经费0.75万元,无结余;6.南溪镇民兵工作(事业费)0.75万元,无结余;7.南溪镇国防动员(教育经费)0.75万元,结余0.0005万元;8.南溪镇战备训练经费0.75万元,无结余;9.纪检监察工作绩效工作经费3万元,结余0.04万元;10.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 11.5万元,结余8.75万元;11.“村村响”广播维护工作经费2.4万元,结余1.87万元;12.卫健工作补助资金4万元,无结余。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认真开展自评工作。2023年年末项目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过程无偏差。

2023年南溪镇人民政府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一: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5

100%

过程

20

20

100%

产出

35

29

82.86%

效果

30

30

100%

合 计

100

94

94%

本次评分依照南溪镇2023年度各项预计完成指标值与2023年全年执行情况对比分析得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镇绩效目标设立具有明确性和合理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绩效指标清晰、完整,指标值量化并可考核,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投入自评为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善,并及时更新。

预决算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具有安全性,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且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过程自评为20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围绕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合规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超过100%,其中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图斑整改工作,经费增加,2022年因南溪农场管委会、蚂蝗堡农场管委会并入南溪镇政府,2023年收入农垦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了对项目工作的投入力度。以及2023年部分项目未完成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指标下达时间晚,拨款材料不齐,未达到支付水平,扣6分。产出自评为29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分析:有效改善和提升了我镇居民日常生活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我镇城乡人居环境改观,绿化覆盖率大大提高。

社会效益: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居民服务满意度:居民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我镇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均达85%以上。

效果自评为3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较强,而我镇日常业务量大、工作繁忙,人员不足,工作难度较大;且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业务不熟悉、对重点工作把握不到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培训和指导。建议采取集中培训、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按照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等要求,推动投资、规划、财政等多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重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