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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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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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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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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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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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精神,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认真对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项目共13个,分别是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宗教活动场所补助资金、民族宗教专项经费、2023年第二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河口县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行动计划培训经费、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歌曲制作经费、河口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河口县瑶族民歌传承培训及交流推广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展板制作经费、县庆综合工作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切块)。
1.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
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预算批复资金7.6万元,全年决算收入8.1万元,决算支出8.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2.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
确保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切实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5项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预算批复资金1.8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8万元,决算支出1.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3.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
确保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切实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5项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预算批复资金0.5万元,全年决算收入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派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驻村工作队满2年调整撤回,年初预算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调整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支出。
4.宗教活动场所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场所补助。
预算批复资金1.2万元,全年决算收入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财政未下指标未拨款。
5.民族宗教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保障民族团结稳定;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理论宣传。
预算批复资金15.7016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5.7016万元,决算支出15.701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6.2023年第二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预算批复资金3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30万元,决算支出3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7.河口县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行动计划培训经费
在南溪镇龙堡村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共培训100人。
预算批复资金7万元,全年决算收入0万元,决算支出0万,原资金超范围使用,退回国库重新分配,现无资金支付。
8.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歌曲制作经费
主要用于6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歌曲制作,确保主题歌曲按时按质按量创作完成并交付使用。
预算批复资金1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9.8万元,决算支出9.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9.河口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完成 7 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预算批复资金10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00万元,决算支出1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10.河口县瑶族民歌传承培训及交流推广经费
主要用于整理制作《瑶族民歌通用教材》;创新提升、编曲配乐、拍摄推广瑶族民歌MV;举办民族民歌培训班;举办云南省瑶族民歌演唱交流活动。
预算批复资金1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0万元,决算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11.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展牌制作。
预算批复资金12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2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12.县庆综合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器材、办公耗材、证件制作、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及日常开展工作费用等。
预算批复资金3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9.951万元,决算支出19.951万,资金使用率100%。
13.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切块)
确保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办公正常运转。
预算批复资金2万元,全年决算收入2万元,决算支出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一是持续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继续做好“2023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民族团结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活动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工作,确切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顺;二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建设项目按时按量完成;三是营造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范围,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做好民族文化惠民实事。四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五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阶段性目标
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民宗委的大力支持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3.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
确保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切实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5项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预算批复资金0.5万元,全年决算收入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派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驻村工作队满2年调整撤回,年初预算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调整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支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34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河口县政局关于2020年安排部门公用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方案(试行)的通知》(河财〔2020〕24号)等文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河口瑶族自治县民宗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工作的全面协调、推进、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纳入绩效自评项目共13个。绩效评价是对纳入决算的13个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河财2023-198号);
(2)《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
(3)其他相关资料。
3.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
6.绩效评价抽样
对2023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组织实施
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要求,及时收集资料并确定评价对象。
2.分析评价
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绩效目标设定、业务资料等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项目实施效益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经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要求,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对2023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项目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按照当年工作任务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方案,设立相应绩效目标,并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年中,根据当年项目经费,进一步修改完善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2.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部门年度计划主要任务,但存在个别项目未完成。未完成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宗教活动场所补助资金年初有预算,但财政未下指标拨款。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各项目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总结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下半年预算。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资金缺口大,导致项目完成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科室参与制度建设的主动性不强;目前相关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管理监控、绩效档案的管理方面由财务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科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不高。
3.编制部门预算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
七、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编制过程中,树立绩效目标意识,在预算编制时参考国家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总结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当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保证年初预算得以顺利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培训,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科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切实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每个项目一张)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 5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