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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kxczj/2025-0061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5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 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要求,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24年5月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文化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组织开展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示范州建设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12)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界人士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乡镇、农场管委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财务独立核算。设5个内设机构:民族宗教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在职人员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退休人员 1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拓展创新,总结经验,组织推广,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继续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下半年,我局将做好“2023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12·4法制宣传活动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工作,确切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顺。

(3)继续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一线工作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到项目施工现场办公不少于4次,带动县级分管领导、挂包领导主动履行挂包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持续加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力度,严格按照“路线图”“时间表”压茬推进,2023年年底前力争完成剩余1个重点村、3个中心村和一般村建设,届时基本完成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任务。三是强化资金统筹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四是继续加大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阶段性成就和经验,讲好各族群众共建美丽家园,守好神圣国土,边疆繁荣稳定的生动故事,积极营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浓厚氛围。

(4)开展文化教育工作。一是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范围,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做好河口县苗绣技艺传承培训及交流推广和《布依族礼仪文化》整理出版两个少数民族文化项目。二是落实好2023年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的奖励工作。

(5)继续做好宗教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2.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继续做好“2023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民族团结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活动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工作,确切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顺;

二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建设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三是营造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范围,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做好民族文化惠民实事。

四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五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结合2023年度工作计划等设立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共三级: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3个: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7个: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38个,分别是差旅费、临时工工资、公务接待费、电话费、空调购置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发放人数、依法批准成立的宗教活动场所等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基本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三个方面进行编制。预算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预算批复到单位,提高了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财政性统一账户管理,工资统发,采购统办。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河财〔2023〕25号,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3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5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39.9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26.80万元,包括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0.5万元,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8万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7.6万元,宗教活动场所补助资金1.2万,民族宗教专项经费15.70万元;其他收入经费1.26万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全年收入425.54万元,全年支出424.69万元,执行率为99.80%。

3. 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部门全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33.92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425.5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为424.6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初预算项目: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宗教活动场所补助资金,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其他收入经费。2023年基本完成了年初计划安排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差旅费、电话费、空调购置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发放人数、依法批准成立的宗教活动场所等指标等完成情况较好,“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完成情况较好。综合评价看,部门整体履职基本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要求,完成情况优。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的原因是:财政未下达指标未拨款,未安排资金。

三、绩效自评结论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项目共13个,绩效自评等级为“优”。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执行率情况分析

从自评得分情况看,反映出民族宗教局整体支出目标设定合理,预算配置控制基本有效。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方面进行评价。根据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预算配置

编制2023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

(二)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反映出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部门年度计划主要任务,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方面能够按绩效目标完成。但存在个别项目因财政未下达指标未拨款,未安排资金等情况未完成。

(三)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反映出部门履职效益明显,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能够按绩效目标完成。


(四)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项目涉及群众、驻村工作人员、信教群众、项目涉及各族群众、全县群众等服务对象对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满意度大于8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财政困难,资金缺口较大,开展工作因没有经费导致工作无法开展。

2.科室参与制度建设的主动性不强;少数同志对绩效考核目的、作用认识不清,认为绩效工作只是一个形式,存在等待观望和不愿作为的思想意识。

3.编制部门预算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编制过程中,树立绩效目标意识,在预算编制时参考国家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总结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当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保证年初预算得以顺利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总结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全年预算;

2.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表

2: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