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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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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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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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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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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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发〔2024〕168号)文件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乡(镇)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科级及以下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全县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全县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中共河口县委、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政策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机关科、事业与登记管理科
下属事业机构1个: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县委编办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县委编办截至2023年末实有编制人数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以机构运行提质增效为抓手,注重“抓规范、防风险、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健全完善党管机构编制制度体系,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深化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国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发力,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围绕区县开放发展、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有力促进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参照管理单位设置。确定22个“必参”单位,2个“选参”单位,统筹核定编制157名。配合分流安置公务员、事业人员97人。指导单位拟定、审核“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职责调整方案24家。全面理顺了相关机构职能体系。二是积极推进疾控机构改革。在县卫生健康局加挂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调整优化相关职责及机构编制,健全完善疾控机构职能体系,为有效提升疾病防控和救治能力,更好地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组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优化人员编制12名并完善内设和下属机构,配合完成人员转隶、调整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管,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组织基础。四是优化调整党委工作机构设置。为加强党对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承担的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整合编制和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加挂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牌子。五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大抓基层治理鲜明导向,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农业、应急管理、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文化市场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每个乡镇统筹调剂各3名共18名事业编制给予保障。夯实了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为强化基层治理提供了支撑。六是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深入调查研究,主动请示汇报,严肃各项纪律,先后5次对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修订完善,有力有序推进改革任务高标准谋划、高质量落实。
(2)聚焦统筹保障,着力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紧贴全面振兴发展需要,围绕民生、人才等领域,找准结合点,盘活编制资源、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创新管理,有力保障各领域用编用人需求。一是坚持用好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收回事业编制13名向急需的一线倾斜。成立相应机构,优化编制30余名,为组织部、纪委、人社等部门提供了保障。二是坚持用编制资源保障人才引进。着眼保障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完善引才留才聚才机制,为全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紧缺人才引进、“红河奔腾”人才引进等重点行业提供了222名编制保障。三是创新医疗卫生人员编制管理。制定印发《河口县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保基数、控总量、差别化管理、备案审批”的原则,实行基础编制+备案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规模,不断提高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坚持以调查研究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制定了《县委编办2023年重点调研内容清单》,列出调研事项13项,围绕机构编制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河口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新一轮机构改革等内容开展调研10余次。
(3)聚焦刚性约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始终坚持制度建设与刚性约束相结合,准确投放编制资源,把编制控制在合理、可持续范围。一是提升机构编制法规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制度,组织全县63个部门深入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文件;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纳入中青年培训班课程,强化“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二是规范用编程序。严格规范编制审批流程,对照“五个是否”审核机构调整和用编计划,动态保障各部门用编需求,始终坚守“不突破机构限额、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底线,为各部门人事调动、干部交流调整提供用编需求200余名。三是紧盯重点超编单位消化整改。把督察整改“三年行动”和省委巡视有关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将2个问题清单合并,形成挂牌督办清单,合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计划,一体推进问题整改。
(4)聚焦规范高效,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健全完善措施制度,持续优化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持续抓好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2次对全县各单位编外人员用人情况及需求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次,认真研究分析困难问题,对2023年使用额度进行分配,保证压减10%的硬性任务按要求完成。二是适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系统。采取定期不定期重点检查方式,对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变化与实名制管理系统同步更新维护4980余次,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精准数据参考。三是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程序要求,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注销、信息变更等91家。
(5)聚焦实干笃行,内外兼修加强机关建设。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合理统筹安排,保障机构编制业务与各项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干部职工大会、室务会,及时传达中央、省、州重要文件精神及法规政策,及时督促加以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为载体,下沉到社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各环节,研究制定任务分解推动清单化管理,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河口实践,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机构编制廉政生态。年内,室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5次。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现意识形态工作和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双促进”。制定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2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4次。四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工作同机构编制有效结合,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年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8次分别对所帮扶的13户挂包户进行走访,为村民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解答政策咨询20余人次。协助槟榔社区与蒙自华通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完成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五是筑牢保密防线。始终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将保密工作规范化、细致化,切实筑牢机构编制安全防线。年内,召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4次,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6次,开展专题党课1次;制定完善了《县委编办关于涉密载体管理规定》等。六是有序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强化学习引领,不断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1次,典型案例通报学习9次。结合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5次,累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将普法宣传融入机构编制管理服务的全过程。七是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成立县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至目前,反馈的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八是深化开展“两个革命”。坚持贯彻落实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减轻基层负担的二十条意见,严格审核把关会议、文件印发,不向部门、基层要报表,用自身担当作为减轻部门和基层负担。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河财〔2023〕22号)文件,县财政局下达县委编办2023年单位经费预算203.89万元,均为本年本级财力安排。
2023年县委编办支出安排情况:基本支出安排190.69万元,县本级项目支出13.2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数203.89万元。
①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中共安排县本级部门基本支出共计190.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3万元。
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共计13.2万元,13.2万元全部为绩效工作经费。
(1)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县委编办财政收入187.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9万元,合计2023年收入决算数191.75万元。
2023年县委编办基本支出174.84万元,项目支出14.55万元,合计189.39万元。
(2)决算项目情况
2023年县委编办决算项目共计6个,到位资金共计18万元,支出共计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表1:决算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到位资金 | 支出数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 | 涉密信息系统维护费 | 0.50 | 0.50 | 0.00 |
2 | 驻村工作人员绩效工作经费 | 0.50 | 0.50 | 0.00 |
3 | 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绩效工作经费 | 1.8 | 1.8 | 0.00 |
4 | 县委编办行政业务经费 | 4.8 | 4.8 | 0.00 |
6 | 机编办机构编制绩效工作经费 | 10.4 | 10.4 | 0.00 |
合计 | 18 | 18 | 0.00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202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3年度绩效目标县委编办设定的绩效目标从以下六个方面编制: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提升运行效能,完善职能体系;三是深化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行政体制;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六是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方面。制定了《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对职能履行、预算业务控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二是资金管理方面。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县委编办根据《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
三是预算管理方面。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县委编办编制了《中共河口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预算管理制度》,该办法包含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结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机构、财务监督等。
2024年由县委编办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了县委编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填写了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上报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根据县委编办提供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等级为优。报告中描述的综合评价结论为:2023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自评全覆盖,共涉及1个单位,6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11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5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制定过程如下:
①合理配置专业人员。为科学合理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我公司抽调具有丰富绩效评价经验的技术骨干,组成前期工作组,严格按州财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工作。
②对比分析确定一、二级指标。通过审阅部门自评报告、部门职能职责、部门绩效目标、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确定四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权重以及二级指标的内容和权重。
③充分研究部门资料确定三级指标。通过反复与被评价部门沟通,对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研究和整理归纳,结合部门的特点、部门自评指标体系、县级预算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和部门内控制度等文件,研究修订三级指标的内容和权重。
④与评价对象沟通。为保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稿完成后,我们充分听取被评价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县财政局。
⑤试点修改。为保证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我们将选择试点单位对该体系进行评价试点,通过试点分析各级指标评价数据是否可取、评价依据是否充分,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合理等,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后,开展实地抽样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分值权重分别为:15%、20%、35%、30%。
3.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县委编办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64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4.00 | 93.33% |
过程 | 20 | 17.14 | 85.70% |
产出 | 35 | 34.50 | 98.57% |
效果 | 30 | 26.00 | 86.67% |
合 计 | 100 | 91.64 | 91.64% |
县委编办基本完成了2023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预算配置和管理基本合理、资产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
县委编办2023年度基本实现预期绩效目标,15个绩效指标中“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改革方案”、“机构改革情况”、“调研结果”等12个绩效指标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优化职能配置”等3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 | ①组建4个调研评估组; ②完成对4乡2镇4个农场管委会和县级47个党政群机关及10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8个党政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的评估工作。 | 完成 | ①组建4个调研评估组; ②完成对4乡2镇4个农场管委会和县级47个党政群机关及10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8个党政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的评估工作。 |
问题整改情况 | ①结合州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河口县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各部门对应问题完成整改 ②“双随机、一公开”督查问题整改完成 ③完成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 部分完成 | ①结合州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河口县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各部门对应问题完成整改 ②“双随机、一公开”督查问题整改是否完成 ③对在省委巡视发现的1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问题已整改完毕,对在中央巡视云南发现的涉及机构编制的3个问题,2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在整改中 | ||
改革方案 | 指导、配合文化、市场监管、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印发“文化、市场监管、农业”三支执法队伍改革方案 | 完成 | 指导、配合文化、市场监管、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印发“文化、市场监管、农业”三支执法队伍改革方案。 | ||
机构改革情况 | ①调整优化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组建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②积极选派人员参加2021年换届工作专班,配合组织部调整核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 ③配合县政务局制定《河口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 ③配合县红十字会制定印发《河口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④推动完成河口县自来水厂、质监站国有企业改革; ⑤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 | 完成 | ①调整优化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组建河口县乡村振兴局; ②配合组织部调整核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各为11名,并印发《关于调整乡镇领导职数的通知》; ③配合县政务局制定了《河口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 ④配合县红十字会制定印发了《河口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⑤完成河口县自来水厂、质监站国有企业改革 ⑥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①指导督促全县事业单位开展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②通过“云南省事业单位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按照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3%的比例对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履行、内部运行、年报公开、信息公开等情况开展复查问效。 | 完成 | ①指导督促全县事业单位开展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②2021年抽查了河口县投资促进局等3家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履行、内部运行、年报公开、信息公开等情况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 ①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家数123家。 ②完成县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赋码发证工作; ③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④完成年度法人公示工作。 | 完成 | ①完成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家数127家 ②完成县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赋码发证工作; ③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④完成年度法人公示工作。 |
系统维护 | 全年完成不少于2次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 完成 | 全年完成12次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 ||
质量指标 |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质量 |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包含机构启动运转、职责履行、机构编制管理等内容 | 完成 |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包含机构启动运转、职责履行、机构编制管理等内容。 | |
系统维护频率 | 更新维护,适时与相关部门核对,口径一致,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 完成 | 实行每月至少一次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 | ||
时效指标 | 问题整改及时性 | ①各部门对照《河口县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②“双随机、一公开”督查问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 | 完成 | 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职能配置 | ≥90% | 部分完成 | 发放调查问卷20份,其中选择作用非常大的人数为17人,占比为85% |
促进机构改革 | ≥90% | 部分完成 | 发放调查问卷20份,其中选择作用非常大的人数为16人,占比为80% | ||
机构空编率控制情况 | 较上年减少 | 完成 | 2021年全县编制数4397人,年末实有人数4006人,占比为91.11%,2020年编制数为4394人,年末实有人数3955人,占比为90.01%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调研成果 | ①形成《河口县乡镇机构设置及运转情况报告》。 ②对全县 256 个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配合省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专题调研,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梳理汇总《河口县编制外人员统计表》。 | 完成 | ①采用“书面+实地”的方式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调研,其中实地调研 14 个部门,梳理形成《县委编办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机构编制调研的情况报告》《河口县机构编制调研各部门反馈问题汇总表》 ②对全县 256 个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配合省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专题调研,并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③结合开展编制外人员专项调查,梳理汇总《河口县编制外人员统计表》并进行动态管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完成 | 工作人员满意度为100%,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0.25%,综合满意度为94.15% |
本次绩效评价得分91.64分,评价等级为“良”。部门自评未评分。通过财政绩效评价与部门自评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评价方式不一致
绩效自评与财政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县委编办综合科汇总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此次财政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部门整体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
2.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差异
此次财政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如自评表中效果部分的三级指标评分标准中未进一步细化并明确指标考核的内容,考核方式以定性为主。评价通过对资料梳理,明确具体的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部门自评中未设置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一)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1.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目标不全面。编制的绩效目标未包含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的绩效目标。
二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主要为定性描述,未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量化绩效目标,编制量化、可衡量的预期产出及效果目标。
三是个别三级指标名称不规范。如设置的可持续影响指标“规范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指标名称为一段话。
四是个别三级指标名称和指标值不匹配。如社会效益指标名称为“规范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指标值为“有效办结率达100%”,指标名称和指标值不匹配。
五是个别三级指标未量化,如设置的产出质量指标“完成县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赋码发证工作;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完成年度法人公示工作。”,指标值为“完成”。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项目实施单位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二是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综合科牵头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性不够,未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的主要事项。
2.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
县委编办未结合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河财发〔2020〕323号)制定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八、建议
(一)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编制,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设置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根据项目实施预期产出及效果编制对应的绩效指标。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绩效目标审核办法等,明确各块工作开展的步骤、方法及要求等。根据财政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工作,各项工作结束后将评估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等过程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的认识;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早开展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并调动全员参与预算编制积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水平;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充分了解预算年度人员及业务的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合理预测单位经济发展趋势、提高资金效益。
二是年初预算申报时,分析上一年度结转结余原因,按年度项目预期完成情况申请财政资金,避免出现资金到位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导致资金等项目,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结合部门预算管理实际,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结转资金(即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应按要求将相关资金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对于净结余资金(即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应及时完成相关清理或退回工作,避免占用财政资源。对于年度内新增工作,应在与财政部门沟通确认基础上,优先统筹结余资金进行保障。对于连续年度内存在结余超过20%以上且当年支出进度明显低于时间进度的延续性、经常性项目,应及时与财政部门协商调整、退回相关资金。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