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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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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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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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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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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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预算批复的4个项目及年中增加的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总额285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85000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一绩效工作经费68814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正常开展,做好全县的信访工作,使河口平稳发展。
(2)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2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按时发放,保证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
(3)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保证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2186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5)办公用品经费—切块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正常开展,做好全县的信访工作,使河口平稳发展。
(6)“如家信访窗口”创建经费45000元,按照《云南省信访系统在接访窗口开展“如家信访窗口”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需对新搬迁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购置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7)无命案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案件处置工作,使河口平稳发展。
(8)2023年中央和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以下简称信访资金)8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根据国家信访局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南省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实施细则,州信访局要求,州级财政安排河口县2023年第二批信访资金8万元,用于解决全县排查梳理出的特殊疑难信访案件。通过将信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落实政策、化解矛盾、疏导教育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确保“案结事了”,促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加大对部门预算管理的管控力度,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和预算执行情况,严把预算安排,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协调制约。二是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机制,提升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资产管理水平,推进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认真研究预算公开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防整顿。三是抓好厉行节约财政财务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落实财政要求和审计意见,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四是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五是以规范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促进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职责分工:为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等工作,由局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为成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及年中增加的项目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单位自评报告。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河财2023-198号);
(2)《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
3.评价的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具体详见附件2: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价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具体的评价对象选择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法。
5.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6.绩效评价抽样
河口瑶族自治县信访局2023年实施项目共8个,抽样项目8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成立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
2.组织实施
按照县财政有关绩效管理要求,对照年初绩效目标进行逐一分析,达成一致意见,填报有关报表、形成绩效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支出共8个,自评得分均在100分,评价等级均为“优”。具体详见附件2: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河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的绩效项目进行了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2023年度项目支出效益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资金支出方向等进行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50分,得分率100%。具体产出情况详见附件2: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较好地保障了信访局各科室办公、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了单位办公设备完善、齐全及场地维修的正常实施,确保各委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整体绩效的预算安排,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整体绩效工作目标的实现及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3.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强部门对项目情况的跟踪及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扎实推进项目的完成。
2.对于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在后续的预算编制中合理安排项目,合理配置资源,科学设定指标,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及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
3.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为以后的绩效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河口县信访局
2024年5月30日